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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董监高履职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安徽上市公司协会“高管讲堂”暨皖通科技董监高专项培训圆满举行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已三月有余,与旧法相比,新法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在履职尽责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新规。为进一步深入学习新《证券法》,提高企业合规经营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强化董监高的履职能力和自律意识,在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的指导下,2020年6月24日皖通科技举办安徽上市公司协会“高管讲堂”(第七期)暨2020年皖通科技董监高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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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培训讲堂由安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袁宏生、会员部夏毓麟主任以及安徽证监局公司处刘玉老师莅临指导,特别邀请了信公咨询咨询部副总监翟宇佳老师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人员进行培训。


       在皖通科技董秘潘大圣主持下,讲堂正式开始。袁宏生秘书长在开班致辞中指出,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特别开设“高管讲堂”作为学习交流平台,期望通过一对一的精准服务,协助会员单位“关键少数”知晓并掌握新《证券法》所做的新监管政策和导向,推进董监高履职规范,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从而促进安徽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随后,由翟宇佳老师作《上市公司董监高规范运作培训》专题讲座。她结合新《证券法》,详细解读董监高人员在任职资格、履职义务、信息披露义务、违规惩罚等方面的相关规定;重点分析对涉及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窗口期、操纵市场等操作的重大风险及防控措施,并结合多个生动案例,帮助董监高人员理解新《证券法》体现的“全面依法从严监管”形势,认识到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训过程中,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仔细聆听。各位董监高纷纷表示培训针对性强,警示教育效果显著,受益良多,希望协会和公司今后多开展此类定制化培训,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董监高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


       公司董事长李臻在培训结束后总结致辞,皖通科技作为一家上市十年的公司,业绩一直稳步提升。随着国家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与成熟,提升上市公司规范化运营、董监高履职能力成为新的重要任务。本次培训讲堂,是公司管理层在个人职业发展上的一次新契机,也是整个公司规范化管理的一个新开始。皖通科技在追求业绩新高的同时,坚决防止触碰法律红线,保障公司健康良性运营。


       袁宏生秘书长代表安徽上市公司协会做出指导和要求。新法的颁布意味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将成为证监会的长期重点工作。上市公司要做到“四个敬畏”,即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严守“四条底线”,即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董监高要从提升治理质量和运行质量两大方面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因诚信意识不足、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足、公众公司责任意识缺位导致的违规行为。


       安徽证监局刘玉老师对本次培训表示肯定。她特别强调,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守法。新《证券法》要学,更要领会立法的本意及新的监管指导理念。皖通科技上市十年,一直稳健发展,有一个很好的基础,希望企业能够以稳字当头,发展实业,更加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在监管机构领导的见证下,参加培训的皖通科技董监高人员郑重签订《承诺书》,承诺在履职过程中做到上市公司治理的“十个应当”和“十个不得”,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严守职业操守底线,远离监管违规红线。


       至此,2020年度皖通科技董监高专项培训圆满结束。本次培训会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提示皖通科技董监高人员等“关键少数”要主动适应监管新要求,勤勉尽责,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推进建设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皖通科技打造成守底线、有担当、受尊敬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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